注册能源管理师查询

关于开展国家试点能源管理师评价工作的通知(中能联〔2019〕8号)

发布者:能源管理师联盟

时间:2019-04-26 16: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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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试点能源管理师:

为满足国家能源管理师试点期间取得试点省(市)节能主管部门颁发的能源管理师证书人员(简称国家试点能源管理师)知识更新、能力提升及取得注册能源管理师证书的需求,中国能源管理教育创新联盟依据《注册能源管理师管理办法》(中能联〔2019〕1号)、《国家试点能源管理师申请注册能源管理师评价办法》(中能联〔2019〕3号),针对国家试点能源管理师开展注册能源管理师评价工作。

一、评价对象

国家能源管理师试点期间取得试点省(市)节能主管部门颁发的能源管理师证书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从事能源管理,或节能咨询服务、节能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评价注册

(一)提交申请

申请人员通过中国能源管理教育创新联盟注册能源管理师官方网站(www.cnrem_8031.com)提交WORD版申请表、亲笔签名个人声明、试点省(市)节能主管部门颁发的能源管理师证书影印件或扫描件。

申请表可通过中国能源管理教育创新联盟注册能源管理师官方网站(www.cnrem_8031.com)下载。

(二)资格初审

联盟秘书处对申请人员提交的申请表、能源管理师证书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予以受理。未通过初审的,告知申请人员未通过原因。

(三)寄发资料

通过初审予以受理的,联盟秘书处通知申请人员交纳评价注册费用,向申请人员寄发注册能源管理师学习资料,告知申请人员准备评价注册所需资料。

(四)提交报告

申请人员根据自身能源管理工作实际,对照注册能源管理师学习资料,按照《国家试点能源管理师申请注册能源管理师评价办法》(中能联〔2019〕3号)附件2、3要求,撰写工作业绩报告和专题报告。通过中国能源管理教育创新联盟注册能源管理师官方网站(www.cnrem_8031.com)提交。

(五)审核评价

1.书面审核

联盟秘书处对申请人员提交的工作业绩报告和专题报告进行书面审核。不符合报告撰写要求的,通知申请人员补充完善并重新提交。

2.在线交流

联盟秘书处与通过书面审核的申请人员进行在线交流。在线交流围绕申请人员提交的工作业绩报告和专题报告内容,申请人员符合注册能源管理师能力要求情况进行。

3.综合评价

联盟秘书处根据申请人员提交的工作业绩报告和专题报告以及在线交流情况,对申请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六)注册颁证

通过综合评价的,予以注册并颁发注册能源管理师证书。未通过综合评价的,联盟秘书处告知申请人员未通过原因。

四、组织实施

注册能源管理师审核、评价、注册、颁证等相关工作,由中国能源管理教育创新联盟秘书长单位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五、报名时间

请申请人于2019年6月30日前提交申请资料。

中国能源管理教育创新联盟秘书处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分批次开展评价工作。

六、评价费用

(一)费用

国家试点能源管理师申请注册能源管理师评价费用2180元/人,包含审核、评价、注册、证书、相关资料等。不提交工作业绩报告、专题报告和未通过综合评价的,不予退费。

(二)交费方式

1. 通过中国能源管理教育创新联盟注册能源管理师官方网站(www.cnrem_8031.com)在线交费。

2. 汇款或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70 9140 0000 0015 357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历山东路支行

非申请人员本人账户汇款转账,或同一账户为多位申请人汇款转账的,请将交费凭证发送至邮箱(baoming@cnrem_8031.com),并写明申请人员姓名,或与联盟秘书处取得联系,告知详情。

七、联系方式

杨  柳   0531-86956101  18764410923

石  林   13365316544

八、其他

注册能源管理师制度文件和相关信息,可通过中国能源管理教育创新联盟注册能源管理师官方网站(www.cnrem_8031.com)、中国能源管理教育创新联盟官方微信公众号(cemeia)、注册能源管理师官方微信公众号(zcnygls)查询。


附件:

附件-流程图-8.关于开展国家试点能源管理师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中国能源管理教育创新联盟

                              2019年4月18日

原文链接:

关于开展国家试点能源管理师评价工作的通知.pdf